全國政協委員周黎安:讓鄉村CEO愿意來、留得住、干得久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才振興是鄉村振興的基礎”,強調要“打造一支強大的鄉村振興人才隊伍,在鄉村形成人才、土地、資金、產業匯聚的良性循環”。
那么,什么樣的人會選擇回到鄉村?近年來,國家層面出臺了一系列促進鄉村人才振興的政策措施。對此,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部主任周黎安表示,目前以人才振興帶動鄉村產業振興的渠道主要有兩種:一是依靠鄉村能人(通常是德才兼備的村書記)帶領全村村民通過興辦特色產業或高附加值農業致富;二是吸引大學生、退伍軍人或農民工返鄉創業,或鼓勵退休人員回家鄉參與建設。“但這兩種渠道各有其局限,能否有鄉村能人起帶領作用對于大多數村莊來說都是可遇不可求的,而鼓勵各類人才返鄉參加鄉村建設則更多依賴于返鄉人員的家鄉情結,其供給量通常也是有限的。”周黎安道出了其中的難點。
“近年來,在浙江、廣東、云南、重慶等地的基層政府積極探索聘請‘鄉村CEO’的計劃,引入懂農村、善經營、會管理的專業人才或團隊參與鄉村經營和建設,取得良好效果。”在周黎安看來,鄉村CEO聘用制是源自基層政府的創新實踐,對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具有多個方面的意義。一是招聘鄉村CEO突破了聚焦本土性人才返鄉的傳統思路,開辟了鼓勵人才下鄉的市場化渠道和機制,為人才振興助力鄉村振興提供了重要抓手。鄉村CEO制度通過提供具有明確的崗位職責、工作要求和薪酬待遇,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廣攬人才,并通過嚴格考核和市場化薪酬激勵人才。二是鄉村CEO制度有助于實現村集體組織的經濟管理與非經濟管理功能的適度分離,“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改善村社治理結構,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注入內生發展動力。三是鄉村CEO廣泛實行之后有望在全國形成一個跨地區的專門服務鄉村的職業經理人市場,既擴大年輕人的就業渠道,創造新型職業群體,又引導和鼓勵各類城市人才下鄉,促進人才等優質生產要素由單向聚集于城市轉向城鄉雙向流動,推動城鄉融合發展。
周黎安在調研中發現,招聘鄉村CEO目前還只在少數地區先行先試,在聘用鄉村CEO的過程中也面臨一些現實困難和挑戰。目前鄉村CEO作為一種新型職業群體人才供給嚴重不足,未來需要加大力度進行培育;如何界定村“兩委”與鄉村CEO的權責關系,合理設計鄉村職業經理人的薪酬待遇并提供配套支持,這些問題都需要在實踐中繼續探索和回應。
如何進一步完善推廣鄉村CEO聘用制度?周黎安表示,我們應系統研究總結當前先行地區推行鄉村CEO計劃的成功經驗,供全國其他地區學習借鑒。為了進一步激勵地方積極探索和勇于創新,可以考慮在一些已經積累成功經驗的地區設立國家層面的培育鄉村CEO先進示范區。同時,鼓勵地方政府、高校和企業三方聯合,加大力度組織實施對鄉村CEO培訓計劃,為吸引、培養、孵化更多的職業經理人創造條件。如,從涉農的財政資金中劃撥一部分專項資金支持鄉村CEO參與培訓;選擇一些具有良好培訓條件的高校和企業承辦和組織鄉村CEO培訓計劃;發揮人才招聘平臺的作用,通過專門開設“鄉村CEO招聘”通道,提升求職者與鄉村人才需求的匹配度。
此外,周黎安表示,我們還需改革村集體經濟的治理結構,厘清村“兩委”與鄉村CEO的職責分工與協作關系,充分發揮鄉村CEO的專長;處理好村集體、村民和鄉村CEO團隊三者的利益分配關系,在清產核資的基礎上,科學評估鄉村CEO對村集體資產和收入的增值貢獻,在保證村集體經濟和村民利益的前提下,合理確定鄉村CEO的收入分成比例。“還要鼓勵在縣級政府層面上聘用鄉村CEO,優先派往村集體經濟薄弱的地區,支付市場化薪酬的同時為其提供必要的人才扶持政策,如,住房、子女上學、社保繳費、金融扶持等等,增強鄉村CEO計劃的吸引力,使鄉村CEO愿意來、留得住、干得久。”周黎安最后說。